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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要求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28 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要求的公告LD乐动体育,修订了 CQC-C1116-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修订情况及执行的有关要求如下:
5)附件 3 修改了生产者(制造商)、认证委托人地址、电机、蓄电池、控制器、足趾间隙、地面距离、制
8)附件 6 中 2.3 修改了不在生产企业现场控制的内容,增加蓄电池和充电器应同电动自行车同时出厂的
9)附件 6 附录 1 修改了不在生产企业现场控制的内容,增加了蓄电池和充电器应同电动自行车同时出厂
1)自新版实施细则发布后,认证委托人应核查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和防篡改设计声明关于软件防篡改的
内容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生产一致性计划和防篡改设计声明的变更;
2)自新版实施细则发布后,对于装配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应有锂离子电池与充电器和控制器之间的
通信握手协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委托人应进行生产一致性计划和防篡改设计声明的变更;
3)CQC 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使用新版细则受理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可以通过
2022 年 4 月 25 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在生活消费、纺织品、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集中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在生活消费领域,新修订发布《鲜、冻分割牛肉》国家标准,修改了鲜、冻分割牛肉的原料要求,增加了鲜、冻分割牛肉的产品种类,明确了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将进一步推动鲜、冻分割牛肉在屠
宰、加工、零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国家标准,界定了地采暖用木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分类要求、质量要求、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释放量要求等,助力地采暖木质地板产业技术进步,引导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新修订发布《纸巾》国家标准,增加了掉粉率、横向抗张强度、可分散性、脱色性能等使用性能指标,以及丙烯酰胺、重金属等化学指标,并对香精和保湿成分等原材料进行规定,有利于规范纸巾产品分类、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在纺织品领域,《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两项系列国家标准,规定了两种用于测定去除非纤维物质后混合物中纤维含量的方法,将为纺织品产品的设计、面料的质量检测以及提升混纺产品的最优性能提供技术支撑,
规范纺织品产品市场。《纺织品 形状记忆性能检测和评价》国家标准,规定了机织纺织品形状记忆性能的检测和评价方法,有利于提高产品整体的质量水平,促进形状记忆纺织品及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纺织品 α-溴代肉桂醛和 1,3-丙烷磺酸内酯的测定》国家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中 α-溴代肉桂醛和 1,3-丙烷磺酸内酯含量的试验方法,将有利于防止纺织品中有害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促进纺织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生态环境领域,《页岩气开发过程水资源保护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页岩气开发过程中取水、用水、废水处置、水污染预防和控制、监测要求,有利于实现对水和废水的有效管控,提升页岩气开发与生产过程的水资源保护水平,对规范页岩气生产作业、保障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发布《建设用砂》和《建设用卵石、碎石》两项国家标准,在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将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在公共安全领域,《毫米波全息成像人体安全检查设备》和《基于介电常数技术的液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毫米波全息成像人体安全检查设备和基于介电常数技术的液态危险
化学品安全检查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将推动相关设备能在各种人体安全检查和液态危险化学品检查场景中更加广泛地应用,有效提升我国防爆安全检查技术能力,切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批次还发布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系列、《数字化试衣》系列、《化学纤维 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 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微流控芯片核酸恒温扩增仪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系列等国家标准。
2022 年 4 月 19 日,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批准发布的 T/CAB 0143—2022《儿童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儿童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儿童平衡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儿童平衡车的术语与定义、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产品标识和使用说
该标准适用于鞍座最大高度小于 635mm,供儿童骑行的平衡车。产品明确说明可通过改变结构变为平衡车的产品,同样也适用此规范。
2021 年 11 月 3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21/1902 号修订案,就吡硫鎓锌(ZPT)等即将生效的CMR 物质,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 附录 II、附录 III 和附录 V 相关规定进行更新。该修订案明确将 ZPT 作为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附录 II 监管,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这意味着 ZPT 将在欧盟化妆品中被正式禁用。
吡硫鎓锌,INCI 名称 Zinc Pyrithione(ZPT),CAS 号 13463-41-7,目前是欧盟授权的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和非防腐目的限用物质,分别受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 V 第 8 条款和附录 III 第 101 条款监管。由于存在生殖毒性,ZPT 被(EU) No 2020/1182 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 1B 类生殖毒性物质,触发了关于 CMR 物
依据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 第 15 条要求,已被列为 1A 类、1B 类或 2 类 CMR 的物质,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只有满足或符合第 15(1)条第二项或第 15(2)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在化妆品中
(4)考虑物质的暴露量以及其他来源的累积暴露量,尤其是较为敏感人群的暴露量,经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评估认为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SCCS 在关于吡硫鎓锌的意见(SCCS/1614/19)中表示,1%浓度的 ZPT 作为去屑成分在淋洗类发用
产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但是,没有证据显示淋洗类发用产品不存在合适的去屑成分替代物质,ZPT 无法满足CMR 物质豁免使用条件中“无合适的可替代物质”的要求,因此不符合 CMR 物质豁免使用。基于上述原因,欧盟决定将 ZPT 作为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附录 II 监管,同时删除附录 III 第 101 条款和附录 V 第 8 条款关于该物质的相关规定,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香精过敏原丁苯基甲基丙醛(CAS 号 80-54-6)被列为禁用物质,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香精生产企业及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在生产或使用香精前核查香精中是否存在该成分。
(2)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CAS 号 27554-26-3)被列为禁用物质。邻苯类物质容易在指甲油和香水类产品中存在,也是欧盟化妆品召回案例中经常出现的高风险物质,相关企业需要加以关注。
(3)羟甲基甘氨酸钠(CAS 号 70161-44-3,当前受化妆品法规附录 V 第 51 条款监管,为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是一种甲醛缓释体型防腐剂,该物质被(EU) 2020/1182 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 1B 类致癌物质、2
类致突变物质。基于此,此次法规更新将羟甲基甘氨酸钠(混合物中的可释放甲醛的最大理论浓度超过0,1%w/w 时,无论来源如何)添加至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监管,并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近期,欧盟委员会再次修订了欧盟 REACH 法规下的注册要求,对附件 VI-X 进一步查漏补缺。该修订版将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正式生效,ECHA 也将陆续发布更多的实操建议。
通过对欧盟 REACH 法规附件 Annex VII-X 的再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致突变性、生殖发育毒性、水生毒性、降解和生物蓄积性等数据要求和豁免规则,明确了何时需要进一步开展试验来支撑分类或 PBT/VPVB
官方对于数据要求和测试方法的更新仍在不断完善中,部分注册需要进行长期实验和高阶实验的数据
根据欧盟 REACH 法规附件 VI 最新规定,唯一代表(OR)需要提交其所代表的非欧盟制造商的详细信息,包括非欧盟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甚至公司网址和识别代码等信息。
相应的 REACH-IT 功能将会在 4 月底上线,已注册企业则需要在新规则生效前完成此信息的更新。
特别提醒,一旦填报了企业信息则无法随意更改,而需要通过官方进行申请审批。希望相关企业核对最新的企业信息,如有变化需及时上报更新。
虽然欧盟采用“一个物质,一份注册”的联合提交模式,但是企业仍需要在注册前充分鉴定自己产品的成分和结构信息,以确保注册物质和产品的同一性。
在此提醒:后续,ECHA 会陆续更新指南文件和相关软件(如 IUCLID)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与此同时,官方审查也会同步跟上这些要求。欧盟 REACH 法规是动态的,合规是持续的,贸易不停,更新不止,企业需
2022年4月29日,欧盟发布(EU) 2022/677,修订关于化妆品标签常用成分名称词汇表的规则,自公布后 20 天生效。
(1)从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济经营者可以使用本决定附件中列出的常见成分名称,以符合在(EC) No 1223/2009 中规定的标签要求;
(3)更新后的术语表更正了现有成分名称的误报或遗漏,新增成分名称 3579 个,总数从 26491 个增加到 30070 个。
产品定义:consumer laser product 消费者激光产品构成或包含激光的产品,并打算供普通消费者(非专业人员)使用,或即使不是为普通消费者准备的但可能在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被普通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1)不包括波长在 380–780 nm,预期长时间使用的,直接投射到使用者视网膜的激光投影产品,如 VR、
(2)不包括仅专业人员使用、不可能被普通消费者使用的激光产品(符合激光产品标准 EN 60825-1 即
(4)不包括等级为 class 1C 的消费者激光产品(Class 1C 产品:产品与被照射人员紧密接触,泄露出来的辐射不超过 class 1 等级,而且激光仅照射于人体皮肤表面,不照射到眼部。例如激光美容仪、激光脱发仪)。
吸引儿童的激光产品(不是玩具,但其他外观造型、颜色、功能等会吸引儿童去玩耍、使用):
●在任意位置激光辐射水平不超过 EN 60825-1:2014 表 A.5 规定的最大辐射值;
●如果激光波长在 180-315 nm 范围内(紫外线领域),最大辐射值不超过 0.001 W/m2;
标识要求:要符合 EN 60825-1 的标识要求,且要满足以下额外要求:
●说明不要故意照射人员;如果是户外产品,要提醒使用者避免激光照射到人员;
2022 年 4 月 20 日,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IMCO)委员会于投票赞成欧盟委员会的提议,要求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便携式电子设备都有一个共同的充电器。引入通用充电器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地使用不同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码相机。IMCO 委员会投票决定扩大范围,除其他产品外,还包括电子玩具行业资讯。引入通用充电器的目的也是为了减少电子废物。
欧盟委员会曾于 2021 年 9 月提出了一项指令建议(拟议指令),以引入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通用充电器。欧盟委员会的提案修正了关于协调成员国有关在市场上提供无线/EU 号指令,其中将新插入关于通用充电器的新规定。
在 2020 年 1 月,欧洲议会批准了一项决议,要求紧急通过一个共同的充电器标准,以避免内部市场的进一步分裂。具体而言,该决议呼吁委员会在必要时通过一项立法措施,建立一个共同的充电器。它还敦促委员
会确保消费者不再有义务为每件新的无线电设备购买新的充电器,并应在采用共同的充电解决方案的情况下采取分拆措施(包括向最终用户提供没有充电设备的无线电设备)。否则,减少每年生产的充电设备数量和减少电子废物的目标将无法实现。
2022年3月16日,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发布 G/TBT/N/GBR/46 号通报,通报发布了《2022 电器电子设备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法规(修订)》法定文件草案。
该措施旨在修订《2012 电器电子设备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法规》(下称“RoHS 法规”),因为该法规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
法规 2 授予了新的特定临时豁免,作为附件 A2 表 1 条目 97-99 加入 RoHS 法规。此类豁免适用于:
1. 人体体液和/或透析液离子物质护理分析使用的离子选择性电极中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该豁免于 2028 年 7 月 21 日到期。
2. 核磁共振探测器线圈塑料组件中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该豁免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到期。
3. 通过医疗设备维修回收的备件或者医疗设备维修使用的备件中的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包括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配件,同时再利用应通过可审查闭环企业对企业退货系统实现且每次再利用均应告知客户。该豁免于2028年 7 月 21 日到期。该法规同时对 RoHS 法规附件 A2 进行了小幅修订,澄清了涉及豁免条款的相关表格的说明。
电子电气设备(EEE),关于产品范围,详情参见《2012 电气和电子设备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法规》(SI 2012/3032)。医疗设备 HS 代码 9018。一般电子部件(ICS 31.020);一般电子部件(ICS 31.020)。
2. 逐步停止在电气设备中使用高度关注物质(SVHC),旨在促进回收利用并降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能不利影响,同时,为经济经营者提供足够的合规过渡期。该修订需要缩短生效期,避免对医疗设备/备件的供应造成潜在不利影响。若拖延生效则可能影响人类健康,因为这可能延误诊断和治疗;
对《玩具条例》的修订减少了铝、苯胺和甲醛的限量要求,并在玩具中禁止使用的过敏原名单中加入关于香料中使用的三种过敏原的规定。对《化妆品条例》的修订,允许水杨酸仅在特定产品类型中用作防腐剂以外的用途,禁止使用脱氧熊果苷和一组根据 GB 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条例被列为致癌、诱变或生殖毒性(CMR)的化学品。
2022 年 5 月 3 日,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提议对个人防护设备(PPE)的 2016/425 号法规产品的指定标准进行修改。除非本公告在 2022 年 5 月 21 日前撤销或修订,否则这些标准将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生效。
2022 年 3 月 28 日,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发布 Ordinance 148/2022,针对家用电器及类似产品的符合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提供了详细法规依据,取代原家电主标准 Ordinance
●若旧版 Ord.371 已出证的产品,需要下年度维护阶段参考新法规 Ord.148/2022 中 6.1.1.6 章节要求进行更新。
2022 年 4 月 18 日,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发布了第 2257 号法案,制定了对电信产品批准要求进行简化分析的内部程序。该法案现已生效。
该协议适用于插头和插座适配器,或执行插头和插座适配器功能的任何设备,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压高达 250V,电流高达 20A,带或不带百叶窗,带或不带保险丝,专用于交流电。
已获得认证的插头和插座适配器系列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有 36 个月的时间来调整认证流程,以满足包装上的适用条件和合格标识印章的要求。
2022 年 5 月消息,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发布了第 5159 号新法案,以确立关于手机充电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此新法案将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开始生效,并替代现行的第 3481 号法案。
●为电子设备供电的专用 USB 接口(端口),不具备数据传输功能,无论哪种电源类型(交流电或直流电);
●电气/电子集成设备(例如电视、计算机、多媒体中心等)设计的 USB 接口不在这些要求范围内。
(2)对于车载充电器,ESD 测试必须按照 ISO 10605/2008 的第 8.3 项进行。静电放电测试需要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4)对于带 USB 接口的车载充电器,ANATEL 将接受来自第一方或第二方实验室(如制造商的实验室)的ESD、Surge 和 transient immunity 测试报告。该实验室必须获得 OCD 的评估和认可;
协议,批准了《用水设备质量和合格评定要求技术法规》。本协议于 2022 年 4 月 1 日生效。《耗水设备法规》以《合格识别标志质量、合格评定要求和规范技术法规》的形式获得批准,载于附件 I、II 和 III。
该设备也属于非自动进口许可制度,进口商必须获得 Inmetro 的同意。
2021 年 8 月 31 日,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学会(TISI)根据《工业产品标准法》的授权,发布了 2021 年B.E.2564 号部长级法规。
(1)设计用于改装线性荧光灯的双头 LED 灯符合泰国工业标准 TIS 2779-2562(2019),规定了上述产品的安全要求,并根据工业部 2020 年 8 月 10 日第 5865 号公告获得批准。
(2)电压高于 50 V 的一般照明设备用自镇流 LED 灯符合泰国工业标准 TIS 2780-2562(2019),规定了上述产品的安全要求,并根据工业部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布的第 5866 号公告予以批准。
2022 年 3 月 25 日,泰国工业部在《政府公报》(第 139 卷,第 19a 章,第 4 页)中发布一项部长条例,强制要求将 TIS 685-1:2562(2019)作为 14 岁以下儿童游戏中使用的玩具(包括玩具部件和配件)的新标
●ISO 8124-1:2018《玩具安全第 1 部分:与机械和物理性能有关的安全问题》
●ISO 8124-6:2018《玩具安全第 6 部分: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的某些邻苯二甲酸酯》
●AS 1647.2:1992《儿童玩具(安全要求)第 2 部分:结构要求》
除了提供不被视为玩具的产品清单,TIS 685-1:2562(2019)还规定了标签、物理和机械性能、易燃性和化学品的要求。除其他事项外,它还包含了对化学品的一些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包括:
●将八种可溶性元素的迁移的两套限制改为三套(见下文表 1):手指画从造型泥中分离出来,有了自己的一套限量标准;“纺织品”被纳入“涂料、书写材料、塑料、纸张和纸板”的限制中。
●采用 ISO 8124-6 对两类玩具中的塑料、涂料和橡胶材料中的邻苯二甲酸盐提出了新的要求(见下表 2)。
新标准中对可溶性元素和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要点在表 1 和表 2 中进行了总结。
泰国工业部于 2022 年 4 月 4 日发布制定关于音频/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工业标准 TIS 62368/3-2564 – 第 3 部分:在安全方面通过通信电缆和端口传输直流电。
该标准涵盖旨在通过通信电缆或端口提供和接收工作电源的设备。 它为设计用于将直流电从电源设备(PSE) 传输到受电设备 (PD) 的电路提供了安全要求。
2022 年 4 月 4 日,泰国工业部制定了工业标准 TIS 60335/2(90)-2564,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安全-第 2-90 部分: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该标准基于 IEC 60335-1,对用于商业用途的微波炉提供安全要求,该微波炉具有腔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LD乐动体育,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 V。
本公告自 2022 年 8 月 2 日起生效,自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 120 天。
韩国技术与标准局 (KATS) 批准了《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操作公告》的修正案
2022 年 4 月 8 日,韩国技术与标准局 (KATS) 批准了《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操作公告》的修正案。灯具的供电轨道系统被添加到受安全保证的电器清单中,补充现有的固定式灯串、可充电便携式灯、泛光灯和卤素灯具清单。
2022 年 4 月 30 日,台湾新闻社福克斯报道,台湾环境保护署(EPA)将从 2023 年 7 月开始禁止使用或含有任何聚氯乙烯(PVC)的食品包装。
PVC 产品的迁移在体外生物测定中具有高毒性。台湾正在效仿韩国和新西兰。韩国于 2022 年 2 月推出了关于一次性杯子的新规定,新西兰于 2021 宣布计划在 2025 年年中之前禁止使用含有 PVC 的食品包装。
2022 年 4 月 5 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发布了一份通知,提议对之前修订的加州 65 法案第 6 章“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标签–简短警告标签”做进一步修订。最新的提议取消了对产品使用简短警告标签的限制,并保留了列出化学品毒性的要求。
OEHHA 于 2021 年 1 月首次提议修订简短警告标签,经过公众意见征询后,该提案于 2021 年 12 月进行了修订。基于 2021 年 12 月后收到的公众意见对简短警告标签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当前的提议(包括 2021 年 1 月 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修订内容),简短警告标签有以下建议:
2022 年 5 月 9 日,美国能源部(DOE)针对 GSL 通用照明灯泡,正式公布了两个新的能源法规:
DOE 新法规一:将在 2022 年 7 月 8 日正式生效。新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重新启用 GSL 通用照明灯泡和 GSIL通用照明白炽灯的定义要求,此定义在 2017 年 1 月已正式纳入最终法规内容。
DOE 新法规二:为补充性信息限值要求,要求所有的 GSL 通用照明灯泡的光效不少于 45 lm/w,少于 45 lm/w的通用照明灯泡将被禁止入美国市场。该法规将在 2022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
(3)光通量大于或等于 310 lm(改善光谱白炽灯 232 lm),小于或等于 3300 lm;
(5)通常包括通用白炽灯、CFL、通用 LED 或 OLED 灯泡和灯管。
注意:此次 DOE 发布的 GSL 通用照明灯泡的拓宽定义新法规意味着目前市面上所有的常见通用照明灯泡都需依据新法规满足 DOE 检测认证要求,提供产品 DOE 标准的符合性证明。各厂商应尽快完成 GSL 产品的DOE 检测认证,避免新法规强制生效之后后续影响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
2022 年 4 月 26 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关于射频(RF)LED 照明产品的最新认证和测试的文件:KDB 640677 D01 RF LED Lighting v02,以澄清 FCC 的规则如何适用于这些产品,确保设备不会对
修订版法规主要的变化是阐明 LED 驱动器在“四种”不同负载输出条件下使用情况进行测试,通过具有代表性的灯具测试夹具改变不同输出。“四种”不同负载输出条件如下:
2022 年 4 月 6 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2022 年消费品(纽扣/硬币电池)安全标准修正案》,修订《2020 年消费品(纽扣/硬币电池)安全标准》。该标准已生效。
本修正案应包括在《2022 年消费品(含纽扣/硬币电池的产品)修正案安全标准》中,该修正案修订了《2020 年消费品(含纽扣/硬币电池的产品)安全标准》。
澳洲能效管理机构 GEMS 近日公布: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销售或供应的所有游泳池泵都需要显示能源等级标签并符合测试要求。 这将帮助消费者通过减少游泳池用电量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节省资金。
游泳池泵的供应商和零售商可以 2022 年 10 月 1 日之前注册其产品。在此日期之后未在 GEMS 监管机构注册的产品可能不再在澳大利亚境内销售或供应。
2022 年 4 月消息,沙特标准局(SASO)发布公告, 为了提高能源消耗效率和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SASO与沙特能源效率中心合作,制定了一项提高耗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划,通过对最低能效产品采取经济补偿的方式(产品的注册费用按能效等级划分)来鼓励和激励进口和制造高能效的产品。该计划已获得 SASO 董事会的批准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正式实施。
(1)按照能效等级划分,C/D/E/F/G 等级的产品需要额外支付 SAR800~SAR8300 等不同级别的注册费;A/B 等级的高效节能产品则不需要额外增加注册费。
2022 年2 月16 日,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PTA)发布了短程设备(SRD)和地面物联网(IoT)服务监管架构。PTA将从2022 年3 月31 日开始接受低功耗广域网(LPWAN)许可申请。
2021 年9 月1 日,阿根廷国家通信机构(ENACOM)发布了第1248/2021 号决议,正式指定INTI 国家实验室作为以下射频测试标准的认可测试实验室:
该决议在2022 年3 月后撤销了符合性声明的使用,并要求对医疗设备和无线电基站收发器进行本地测试。但是对于移动通信业务用户终端,只有在没有FCC/ANATEL/IFT/CE 等国际证书的情况下,才会要求本地测试。
印度通讯工程中心(TEC)发布了关于附属通讯设备强制测试和认证(MTCTE)的第三阶段接受ILAC 测试报告的修订通告
2022 年4 月19 日,印度通讯工程中心(TEC)发布了关于附属通讯设备强制测试和认证(MTCTE)的第三阶段接受ILAC 测试报告的修订通告。TEC 接受MTCTE 第三阶段所有产品的ILAC 测试报告的时间点为2022 年6 月30日,需以当地测试实验室再2022 年1 月31 日或之前收到的测试样机为准。
TEC 也提及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支持文件如签收显示测试实验室接收样品的日期是在2022 年1 月31 日之前,TEC将要求该文件需随同产品的测试报告一并上传。
2022 年4 月28 日,印度标准局(BIS)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强制注册计划(CRS)涵盖的产品启动市场监督。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1)根据2018 年BIS(合格评定)条例第6 条规定的使用标准标志的许可条件,所有持证人都必须提交其收货商、分销商、经销商或零售商的详细信息,如果一个许可证下有多个品牌,需要按品牌来提交详细信息。
(2)BIS 将分阶段开展市场监督活动,正在向相关的持证人发送电子邮件/信件,以提供相关信息并将相关费用存入BIS。
(3)BIS 将收取用于市场监督的样品费和检测费,即持证人应为其持有的许可证存入一定的监管费用,这些费用将由BIS 保留,并仅在许可证到期或取消时退还。
(4)BIS 可以从市场、组织购买中心、发货点等抽取样品。对于外国制造商,如果印度授权代表/进口商不是最终的经销商,制造商应提交其分销渠道的详细信息,包括仓库、批发商、零售商等。
(5)在市场监督程序完成并且测试报告通过后,BIS 将通知持证人或印度授权代表取回样品。如果样品不是从持证人或印度授权代表处抽取,实验室可以根据BIS 实验室认可计划(LRS)的政策自行处置样品。但若被抽测的样品的测试报告不符合适用标准,BIS 将通知持证人或印度授权代表,同时会根据指南来处理不符合的样品。
2022 年6 月25 日,IFT 将对合格评定程序 (PEC) 进行一些修改。值得注意的是:
1. CoC 可转让, 这允许当地墨西哥进口商使用来自其他当地公司的 CoC;
2. 检测报告的有效期由60 天延长至120 天,以防止其在认证过程中失效;测试过程中需要的样品数量不同。
2022 年4 月29 日,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OFCA)发布标准---HKCA 1081 ISSUE 1,工作在6 GHz 频段无线局域网的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性能规范。
这个标准定义了在6 GHz 频段(5.925–6.425 GHz)无线局域网运行的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最低性能要求。
卡塔尔发布在5925-6425 MHz 频段上使用RLAN 设备的类许可证法规
该文件规定了在5925-6425 MHz 频段上使用RLAN 设备的技术要求,详情如下:
RLAN 设备在卡塔尔进口用于营销或销售之前,应根据CRA 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的型式批准政策》和《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的型式批准指南》获得型式批准。
马来西亚监管机构 SIRIM 正式宣布使用 5925-6425MHz 频率的短距离设备(SRD)目前可以被批准和认证
由于合规审批中实验室测试是强制性的,在马来西亚可通过如下 2 种方法来获得产品认证。
(1)使用已有的测试报告,该报告需符合 ETSIEN303687 草案标准(或同等标准)的要求。此外,该标准必须包含在测试实验室的资质范围内。
(2)如果没有待批准产品的测试报告,可以选择在 SIRIM 实验室进行电磁兼容性(EMC)和射频(RF)测试。
频段和最大发射功率要求见 2022 年第 1 类分配表中表 2-1 的第 17 项。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受监管的电气和天然气产品实施新的 SIRIM-ST 标签和二维码
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起,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受监管的电气和天然气产品实施新的 SIRIM-ST 标签和二维码。申请人可以完成现有 SIRIM-ST 标签的库存,直到收到带有 QR 码的新 SIRIM-ST 标签。 贴在产品上的没有二维码的 SIRIM-ST 标签仍然有效。
2022 年电子烟设备的商品说明 (认证和标记) 令已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在宪报刊登。本地制造或进口的电子烟装置应在 2022 年 8 月 3 日之前符合商品说明。所有电子烟设备都必须根据 MS 2716:2019 进行测试和认证,其中包括电气、机械、化学、无线连接 (如适用)、EMC 和功能测试。经认证的电子烟装置必须贴上SIRIM MS 标志,方可销售和提供给市场。
2022 年 3 月,SIRIM/MCMC 公布所有 IMT-2020 (第五代) - 蜂窝助推器设备和全球移动通信和长期演进系统的新申请和续订申请程序。
2021 年 11 月消息,科威特工业管理局(PAI)宣布,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将对儿童玩具产品进行管制,并将其列入科威特符合性评估方案(KUCAS)管制的产品组 I-01 中。在 2022 年 3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抵达科威特港口和边境的儿童玩具产品货物都需要提交技术验货报告(Technical Inspection Report, TIR),该报告是货物在科威特清关所需的必要文件。PAI 采用 GCC 儿童玩具技术法规以及 KUCAS 要求用于验证儿童玩具符合性。
TIR 签发基于提交有效的 GCC 证书,及 GCTS 标识需按照 GCC 技术法规要求显示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基础上。
2022 年 4 月 1 日,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ISED)修订了标准 RSS-119——在 27.41-960 MHz频率范围内运行的陆地移动和固定设备。
(1)更新 1.1 节中的对 RSS-125 的引用,以反映新的频段和新的文件标题LD乐动体育。
2022 年 2 月 24 日,加拿大创新科学暨经济发展部(ISED)发布了关于 5850-5925 MHz 频段的公众咨询。
该项咨询的主要内容是更新 5850-5895 MHz 频段无线 MHz 频段智能运输系统的技术和政策框架。
巴拉圭工业和商业部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批准第 931 号决议,该决议为第 410/2017 号决议的某些条款建立了合规制度。
更改第 410/2017 号决议第 5 条第 5.8 点,以确定以下移动蜂窝电话设备进口许可证申请的数字表示:
分别暂停第 410/2017 号决议第 5 条第 9 项和第 7 条第 4 项关于 CONATEL 的 IMEI 列表记录证明和在先许可证的进口手机设备和手机非集成主板的证明。
2022 年 4 月 22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基发 0422 第 2 号通知,根据国立医药食品卫生研究所对3-乙酰基-2, 5-二甲基呋喃的毒性试验结果以及该研究所专家的意见,因不能否定该物质为遗传毒性致癌物质
的担忧,因此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将该物质从指定的 18 类香料物质列表中删除。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该添加剂及含有该添加剂的复配添加剂、食品不得用于销售或供销售的生产、进口、加工、使用、贮藏或陈列各环节。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生产、进口的产品可不受上述限制。
2022 年 4 月消息,尼加拉瓜邮政和电信局(TELCOR)新发布了关于短程设备(SRD)和远程设备(LPWAN)的第 005-2021 号行政协议,并撤销此前的第 004-2007 号行政协议。
此新法规的主要改变是授权 915-928 MHz 频段的短程设备(SRD)和远程设备(LPWAN)在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后得以进口和销售,以免影响经授权的无线电通信网络和服务的运行。
2022 年 4 月,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更新了一批食品接触材料建议书,本次更新的建议书如下:
BfR 发布过一系列针对不同类型食品接触材料的建议书。这些建议书虽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但它们以欧盟和德国法律为基础,代表了德国当前为确保人类健康,对食品接触领域科学和技术的最新认知。德国BfR 建议书在全球食品接触行业内也有着极高的认可度。如企业想在欧盟合规,很大程度上会选择参考德国 BfR发布的建议书,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也门 MTIT (电信和信息技术部) 在过去几个月暂停颁发证书后终于又开始颁发型式批准。即日起颁发的型式认证有效期为 2 年,当局已撤销有效期为 3 年的初步决定。
TR EAEU 048/2019《关于耗能设备能效要求的技术法规》生效日期将延迟三年至2025 年9 月1 日。
EEC 理事会在俄方建议下,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耗能设备能效要求》的生效时间推迟至2025 年9 月1 日。
该决定是执行2022 年3 月17 日委员会理事会命令批准的旨在提高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经济稳定性(包括确保宏观经济稳定)的措施清单的一部分,并通过实施技术法规所需的二级法案——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和标签清单。
根据EEC 理事会的同一决定,委员会理事会确定各类能源消耗设备标签形式及其设计规则的决定的生效日期推迟至2025 年3 月1 日。此外,技术法规附件 3、5、6、9、12、13 和 14 中确定的某些要求的生效期限已推迟三年。
2022 年4 月8 日,印度尼西亚邮政与信息技术资源与设备总局(SDPPI)发布第213/DJSDPPI.05/SP.04.09/04/2022 号公告,根据《基于长期演进的电信设备和/或移动蜂窝通信设备技术标准》和国际移动通信-2020技术标准》的规定,具有LTE和/或5G NR功能的手机、平板电脑和Wi-Fi调制解调器设备的SDPPI认证申请必须附上印尼国内组件水平至少为35%的TKDN 证书。
2022 年3 月24 日,博姿瓦纳通信监管局(BOCRA)发布了短程设备(SRD)使用指南。该指南提供关于当地使用短程设备的频段、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短程设备在博姿瓦纳市场销售之前,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取得认证。
短程设备通常在无干扰保护(NINP)的基础上运行,因此也不需要无线电频谱许可证。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短程设备不会对在相同的相邻频段运行的许可无线电通信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EN 300 220 (用于在25MHz-1000MHz 频率范围内使用的无线MHz 频率范围内使用的无线MHz 频率范围内的感应环路系
宽带数据传输系统(WAS/RLAN)- 最大EIRP 为250mW,技术规格须符合EN 301 893 标准。允许室内和室外使用。在任何1MHz 频带中,最大EIRP 密度应限制为50mW/MHz。
2022 年3 月31 日,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电子通信和信息技术管理局(ANRCETI)发布了2022 年3 月31 日第5号决定,涉及到2009 年6 月2 日第126 号国家电子通信和信息技术监管机构董事会决定的变更,已确定无需获得许可证或技术许可即可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设备的类别。该决定于2022 年4 月8 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其生效。
允许按照“ECC 决定(20)01-将5945-6425MHz 频段用于包括无线电局域网(WAS/RLAN)在内的无线接入系统的统一使用”
● 低功耗室内(LPI)WAS/RLAN 设备 – 仅允许在室内使用,不允许在火车、车辆和飞机上使用。最大输出功率为23dBm EIRP。
● 超低功耗(VLP)WAS/RLAN 设备 – 仅允许在室内/室外使用。最大输出功率为14dBm EIRP。
2022 年3 月30 日,摩尔多瓦政府发布了“2022 年3 月30 日第208 号决定,用以修改关于认证技术法规的政府决定第34/2019 号第3.3 项)”使无线电设备在市场上可用。该决定于2022 年4 月1 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该修正案规定,如果无线电设备上已经使用CE 标志,则无需在无线设备上使用SM 符合性标志,则无需在无线设备上使用SM 符合性,将其视为不强制要求。
此前,第3.3 项内容提到“在本决定规定的条件下,应禁止在同一无线设备上使用SM 符合性标志和CE 标志“,将其视为强制要求。
该修正案可以理解为放宽管制,现在允许设备同时带有CE 和SM 标志。并且,如果标签上有SM 标志的,设备上的CE 标志也不需要去掉。反之亦然。